关于推荐2016年度区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的通知
来源:金农网 点击数:5338 发布日期:2016-03-19
各镇、街道、现代农业园区农业服务中心:
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做好农业标准化工作的要求,更好地适应发展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,促进农业增效、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,经区农业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,决定由各镇、街道、现代农业园区农业服务中心根据实际情况推荐农业标准化基地(不包括历年创建的区级基地,推荐表见附件),报区农业标准化领导小组办公室。被确定为区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单位后,年内将由区农业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派员适时进行辅导和检查,并在年终按照《青浦区农业标准化基地达标验收办法(试行)》进行验收,对通过验收的农业标准化基地,由区农业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相关规定给予认定和适当奖励。
现将此项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被推荐基地应具备以下条件:
1.农业龙头企业、农民专业合作社。
2.申报基地所属产品必须通过无公害以上认证。
3.基地软、硬件设施较好,已积累了2年以上建设经验并取得了一定经济效益。
4.基地规模200亩以上(特种100亩以上,食用菌为100万包以上),面积相对集中,产品种类相对稳定,品种布局合理,生产过程不导致周边环境污染。
5.基地管理比较有序、规范。
6.基地在生产过程中,严格执行相关的产品操作规程与质量标准。
7.基地农业投入品来源于正规渠道。
8.农产品生产过程有比较详细档案记录。
9.基地符合区、市级总体规划要求。
二、报送材料
(1)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一份;
(2)无公害产地认定及无公害产品认证复印件各一份;
三、申报时间为:2016年3月31日前。
四、推荐表及材料报送部门:青浦区农业委员会综合办
联系电话:59732914